关于对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用户予以销户终止供电的公告
2026-02-14 12:35:20
尊敬的用户,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用电效率,勐腊供电局在日常用电管理中,发现5户用电户长期未产生电量且无法联系上原有用电主体。
根据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三十五条“用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,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,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,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。用户需再用电时,按照新装用电办理。”之规定。
为了提升用电效率及保障用电公共安全,勐腊供电局将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01月15日期间进行销户公示(具体销户信息详见明细表),公示结束后7月将开展系统销户,如销户明细中的用户仍有用电需求,请在2026年01月14日前主动与供电部门联系保留用电户号。
供电用户零电量销户公示
销户客户账户中仍有电费余额或预付电费的,本次清理不受影响,账户销户后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勐腊供电局办理退费手续。已经销户处理的用户如需再用电时,可重新向勐腊供电局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申请。
若有任何疑问,可前往属地供电所营业大厅咨询相关业务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